忘冬-

深渊凝视着我,我转过身,和他们抱在了一起。

【TG】赤兔马(短篇番外/包甜)

1.为了对大家伙儿表达从日更到三五天更的歉意,撸了篇番外献上。

2.主题:叛逆迷路小青年权x大山深处的男人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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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兔马》


1.


  大学时代,权志龙奉承六十分万岁的金科玉律,四年里尽跟着玩儿乐队的三五大神厮混。


  对学习不上心倒是自己组的小乐团火了,不说天南海北大大小小的夜店酒吧都放着他们五个人鬼吼鬼叫的神曲,在委身于这座灯红酒绿的城市里确实大街小巷都知道有这么不着边际但歌儿好听的大学生乐队。


  毕业旅行那一年也不知道谁出了个馊主意说要自驾游,去翻过山还是山的地方看海,年轻人还可以为自己的梦想粉身碎骨,四个人一琢磨靠谱就立时打包行李准备出发。


  权志龙拉了辆车当代步工具,特别骚气的将车尾用油漆喷上一屁股粉色,起名叫小迷你。


  五个人各走个儿,约定在“翻过山的那座山”上相见。

  那座山叫什么,权志龙也不知道。
  
2.


  从加油站穿出来,给小迷你补充食物后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权志龙没由来滋生灵感,未免自己在午后放晴的雪地里沉沉睡去,开始哼歌。


  十二月初的山地比自己想的还要冷,断壁残垣挂着不知何年何月结的满头雪花到了午后也没化掉分毫,高速公路已罕见车辆,权志龙只能循着指示牌机械式前进。


  避免耗能过大,车里暖气开的并不足。


  机械式动作太久血液流速会变缓,最后四肢发凉,在崎岖公路上拖累自己的大脑,结局难免车毁人亡。更难过的是,高原的黑夜会比陆地降临的更快,爬不出这段山路他只能在夜里和山狼相伴,权志龙慌了,在交叉路口一个右拐靠近一条小路,根据导航显示穿过去最慢一个半小时会抵达计划好的歇脚地——名为莫拉里的小城。


  噩梦比他想象的来的还要快。


  疲于驾驶的权志龙不得不靠咬舌头、掐大腿来保持清醒,疼痛刺激却抵不过沉沉睡意,小迷你开到跟前才发现凭空多了根电线杆,为了避让不得不紧急转动方向盘却一头杵在旁边的山石。


   车停了。


   大前灯撞得稀巴烂。


3.


  下车去看却发现坏的不只有前灯还有保险杠,七零八落躺在地面儿,哪儿哪儿都写着惨字儿。


  权志龙懊恼地踢了一脚无辜受累的电线杆,回到车给同伴和救援队发送了紧急求助的信息,寻了点儿柴火生了个火堆试图驱散夜晚嗅到美食寻来的野狼,缩回车里把车门锁死,寻摸出自己能穿的衣服都穿上,清点食物和用水。


  一系列求生动作完毕后才发现自己的右脚撕心裂肺的疼,咬牙从马丁靴里挣扎出来才发现脚踝处肿的不像话,一按生疼。


  瞎了!


  马丁靴的保护使撞击只让他脚踝发生骨裂,惊险刺激的一幕下高速分泌的肾上腺素和多巴胺让他也不知道疼,可实打实出踹上电线杆这件事却让骨裂的伤口进一步撕裂,眼下八成骨折。


  权志龙除了苦笑便只有哭笑不得,勉强逼自己吃了个面包喝了两口水外脑袋枕靠背上闭目养神,手里还握着最后的救命稻草,一部坚挺的手机。


  天黑时摸不着时间分寸,只听到狼群兴奋的吼叫声,再睁眼见车窗外寻来的绿眼睛,在黑夜里发着让人胆战心惊的光,这次权志龙连苦笑都没有。


  疼痛和寒冷加重了行动不便的恐怖境地,半梦半醒间他听到马蹄的哒哒声和马鞭撕破风声的狠戾喊叫。 


  在被狼群撕碎前还可以梦到被人救赎,真好。

  他想。


4.


  被一阵浓郁草药味儿熏醒,意识游离于天灵盖外,混沌中想起骨折的右脚,下意识用力一抽好像被什么东西裹得很紧,生拉硬拽这么一下疼的他倒吸口凉气,“嘶。”


  “别动,骨折已包扎,需要静养。”睁眼看见穿藏青色袍子的男人站在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操着一口生硬普通话。


  “你是谁?”权志龙狐疑起来。


  “塔。”


  ......


  权志龙也辩不清自己获救这事儿是真是假。


  “我在哪?”


  “小城莫拉里”,男人又补上一句,“我的家。”


  “我被你救了?”疲倦与疼痛抽干他对于眼前状况的辨别能力,扔下句没营养的废话。


  “是,九月听到狼群围着车里的你大叫,我看见狼群便朝天开了一枪,把你从车里救出来。”


  被唤作“九月”的猎狗立即哼哧哼哧走进来,权志龙眯着眼看清眼前这条狗浑像一只狮子,浑身耷拉着厚实的长毛,淌着哈喇子。本能恐惧让他下意识往墙角缩,“你这养了头狮子啊!”


  “是狗,高脊背猎犬,我家还有十几条。”叫作“塔”的男人亲昵地摩挲猎犬的头,看得权志龙脊背发凉。


  命运从狼群辗转到狗群?


  “我给你煮了牛肉汤,有烙饼和热好的奶,你吃了,明天送你走。”


  “送我去哪儿?”


  “扎西拉比的医院,翻过这座山,再翻一座,就到了。”


  “你到底是谁?”


  “塔。”


  ......


 沟通无能。


5.


  一碗热乎乎的牛肉汤和泡的绵软的烙饼下肚权志龙终于恢复了所有体力和精神,抬头打量来收碗的男人。


 一身干净的羊毛袍,扎着棕色牛皮腰带,饱经日晒的小麦色皮肤,照耀整个夜晚的亮晶晶的眼睛,以及胸前挂着一串珠子,分不清什么材质。


“你们僧人都这么帅吗?”


“我不是僧人。”


 男人坐下来,掀开羊毛毯拉出被纱布裹得两倍大的右脚,一圈圈拆开。


  “我只有消肿止痛的草药,糊上去睡一晚会好受点。”


  权志龙禁不住他手下动作,想抽回腿又碍于面子,只得咬牙强忍,“嘶...能轻点吗?”

 
  男人放慢了动作,将这只肿的发紫透明的脚踝捧在自己膝盖上,拿了块纱布放进旁边咕嘟咕嘟炖的直冒泡儿的一大锅黑乎乎看不出什么的药汤里,夹出来放到温热给他擦拭。


  “我知道你很疼,就像被人用棍子打这么疼。”


  对于自己并不好看的右脚被人放怀里擦拭这件事,权志龙尴尬的只能挠头。


  “我想问你名字,不要再跟我说塔这个字了!你有没有更通俗易懂的名字?”


  理清了从自己被发现到被救赎的整个经过,对于眼前这个男人他依然不知道也摸不透,这让他很不开心。


  “为什么要问?”


  男人始终低着头,给他擦洗受伤的脚踝,仔细包扎好,完完整整送回被窝里,找了个小枕头垫高。


  “记得你名字,日后才能感谢你。”


  权志龙不敢看他的眼睛。


6.


  烧的暖和的小房子里,权志龙做了个久违的梦。

  

  梦里他骑着一匹黑马,黑马昂着高高的头在雪山上奔腾,鬃毛被风吹起来,肆无忌惮地扬在风里,抽打在权志龙那双握着缰绳的手,耳边嘶吼着最烈的风和哒哒马蹄声。


  他要骑到那座最高的山,去山上那座传承了上千年的寺庙。


  他知道自己要去见一个人,但是见了以后做什么,却不知道了。


  梦境戛然而止,大脑神经将这些梦境转换为信息要素传达给他。


  权志龙猛地惊醒,醒来发现男人还没睡,脖子上的念珠不知何时被摘下来放在手心里摆弄,亮晶晶的眼睛看着自己。


  “疼的睡不着?抱歉,我已经尽最大力帮你好受点。”


  你救我命,免我被狼群撕咬,给我治伤,将这张单人床全让给我,自己跑一边儿干坐着,还有什么抱歉的?


  “我做梦了,梦里在骑马。可惜现实里我并不会骑马。”权志龙拉上被子,脸上很遗憾的表情。


  “很正常。第一次来雪山的人都会做梦。”


  男人起身点了一个小炉子,不知从哪儿摸出一古色古香的小罐打开,倒了点粉末上去。


  “你要迷晕我吗?”


  男人第一次笑了,“是沉香,有助于安眠和集中精力,寺庙诵经的时候常常会点。”


   权志龙想爬起来看却被男人按住肩膀塞回被窝,刚要挣扎却发现这人又将自己那只受伤不轻的脚踝捧怀里,这次不一样的是,男人在给他揉因长时间固定一处而僵硬的小腿肌肉。


  你没有正常人名字,只有个‘塔’字儿,这真是......我以后想记住都没意义。
  
7.


 “塔”的意思是飘扬在扎德寺上的那面最高的旗帜。


  他从记事起就知道自己是个孤儿,被遗弃在树林里,被僧人捡到寺庙养大,长大了跟老僧人说要出家,老僧人只摸着他的头顶,“此生你断不了七情六欲,下山吧。”


  塔很听话,冲老僧人跪下端端正正磕了三个头告别下山。在离寺庙最近的山脚处,名为莫拉里的小城驻扎下来,一人住一个小房子,养十几条猎犬,三匹马,几头最结实的牦牛。


  平日和很多莫拉里的年轻男人一样去打猎、放牧,帮助山上的寺庙做一些活计。几年前偶然碰见一来旅游迷路的小青年以后,塔觉得纵使这一生当不成僧人,但胜造七级浮屠的事儿却不限于庙堂,懒散时间便骑着马带着九月去山里看看有没有落单的过路人。


  但是塔觉得,叫权志龙的男人和以前自己帮助过的人不一样,具体哪儿不一样,塔自己也说不明白。


 权志龙由马驼着他来到昨天车祸现场,拄着一根足到人腰那么长的烧火棍费力绕着小迷你看了一圈儿后彻底绝望。


 小迷你的前灯和保险杠全部报废就算了,昨晚这男人为了救自己用大石头砸烂了后车窗,前车窗也好不到哪儿去,拖维修厂就是等着报废宣判。


  “车废了,我下一程旅途也得报废,这可真是...绝望。”


  权志龙看着莫拉里的太阳照常升起来却沮丧至极。


  “下一程你要去哪?”


  “翻过山还是山的地方能看见海,我的同伴在那儿等我。”


  “那不是海,是拉姆卡湖。那里有世界上最干净的水,有缘人可以在那里看见自己的前世和来生。”


  权志龙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伸手摸了摸小迷你那被涂的粉红的小屁股。


  “你的同伴应该还没到,我们可以绕路过去看一眼拉姆卡湖,但之后必须送你去扎西拉比的医院治伤,伤好了才可以去见你的伙伴们。


  塔晃了晃权志龙的手机给他看,除了昨晚闻讯他的不幸车祸外,的确没有一条来自同伴的见面信息。


8.


  传说有一位德行很高的僧人叫莫拉里,为了救满村的人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莫拉里的血肉化做整座雪山上的松林与草甸,莫拉里生前因不忍见村民遭受痛苦而流下的眼泪便化为可以照见前世今生的拉姆卡湖。


  塔十岁那年和很多小僧人一样去拉姆卡湖观看自己的前世今生,当别的小僧人看到自己的前生还是位僧人或者草原上飞的最高的苍鹰的时候,塔却伤心欲绝,因为他除了自己外什么都没看到。


  身体九级残障人士权志龙被这男人撂在床上冷在一边,塔代替他收拾半残状态的小迷你上的行李,将大包小包固定到马结实的后背上。


  “你如果当菲佣,一定很赚钱。”权志龙感慨道。


  “什么是菲佣?”


  “......”


  塔皱着眉指责了权志龙身上并不能御寒的棉衣,半强制性地给他换上自己的羊毛袍子,然后勒令和他一起驾乘同一匹马。


  权志龙并没有拒绝,拐着瘸腿被这男人孔武有力的胳膊一把拉上来,男人的手握着条长长的五色绳子,穿过自己的腰和这人的绑在一起才出发。


  驰骋在莫拉里整座雪山上的时候,风几乎要吹断他的头发,身后的黑马驼着他的行李,九月带着十几条长的像狮子那么大的猎犬在后头狂奔。马匹奔跑的速度并不快,隔着风权志龙听到了身后男人的呼吸声。


   权志龙并不能很好的描述莫拉里和拉姆卡湖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他只记得这里的云层很薄,太阳晒在雪地上会照出人长长的影子,自己在这里遭受的所有痛苦与绝望被一个叫“塔”的男人用一整晚的时间温暖到消弭。


  他还记得拄着那根长年累月被熏的黑兮兮的并不好看的烧火棍站在拉姆卡湖的时候,他从清澈的湖蓝色水里看见了自己和另一个人的身影。


  这个人有好看的黑色眸子,洁白整齐的牙齿和硬挺的扎手的短发。


  “我十岁的时候第一次来观湖,除了自己外什么都没看到。”


  塔面对整片湖泊虔诚地跪了下来,用权志龙无法理解的形式行礼。


  “我也看不到有什么,我毕竟是凡夫俗子,看不到也正常。那你这次看到什么了没?”


  塔站起来,指了指湖泊,“这次有我们俩的影子。”


  行驶在路上的第八天,陷入雪盲危机的第二天,小迷你出车祸后的第二天,弹尽粮绝从狼群死里逃生的第二天,第一次,权志龙看着望不到尽头的雪山和澄澈的拉姆卡湖大笑出声。


  站在拉姆卡湖边,权志龙才后知后觉,昨晚那个梦里,想去见的人是谁。


  
  我想告诉你。


  我爱的情郎他骑着高高的马,穿一身藏青色的羊毛袍,腰间系着棕色牛皮腰带,还有一双可以盛得下整座神圣的莫拉里雪山和拉姆卡湖的眼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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